家族宪章 | 一文看懂家族宪章











一份合格的家族宪章都包含了哪些要素呢?这也是社会贤达尤其感兴趣的话题。承接上篇和中篇,本篇将继续分享胡仕波先生的精彩见解,希望能为有志于此的朋友们带来启发,助力实现守护家族基业。阅读前文请点击:千年家训到现代治理:家族宪章的传承之道(上)千年家训到现代治理:家族宪章的传承之道(中)家族宪章是家族内部制定的具有纲领性、规范性的文件,旨在明确家族价值观、传承规则、治理架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争议处理等内容,是家族长期发展的指导准则,其核心目标是维护家庭关系,保障家族利益,实现家族文化与财富的传承。家族宪章的首要要素,便是明确家族价值观。这不仅是家族宪章的灵魂,更是家族传承事业和家族信托的核心所在。缺乏价值观的家族宪章、家族信托或慈善信托,犹如没有灵魂的躯壳,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若价值观的总结和表达未能准确传达家族的理念,则也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那么,何为价值观?其实,它与企业文化一脉相承。一个规范、现代化的企业,都拥有自身的企业价值观。例如,汉正家族办公室的价值观为“信义、坚贞、宽容、致良知”。而家族宪章的价值观,也应如此。具体而言,价值观涵盖了愿景和使命。愿景,即家族传承事业在未来十年、百年甚至千年后所应呈现的模样,是家族未来发展的理想蓝图。而使命,则是设立家族信托、制定家族宪章等行为的根本目的,即实现家族文化与财富的世代传承,维护家庭关系,保障家族利益。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如仁义礼智信、忠孝廉洁等,与家族宪章所倡导的价值观本质上并无二致。这些价值观强调善良、诚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例如,李锦记家族宪章的核心价值观包括“务实诚信,永远创业精神,思利及人,造福社会,共享成果”。其中,“思利及人”是李文达先生特别强调的价值理念,并设立了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来践行这一理念。在制作家族宪章时,价值观的提炼和表达需要深入挖掘家族的真实需求和理念,通过多次沟通和交流,将想法和理念转化为规范的文本,使其成为家族传承的指导思想。家族宪章的第二个要素是治理架构。它本质上和家族信托的架构有异曲同工之妙,也与其他机构,如公司、非盈利法人、非盈利组织等的治理架构相似,都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即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离。以李锦记家族为例,其治理架构包括位于顶端的最高决策机构——家族委员会,以及下设的五个二级平台:家族投资公司、家族培训中心、李锦记集团、家族慈善基金和家族办公室。这些平台各司其职,例如家族投资公司负责一级股权投资,也支持可行的新创业务;家族培训中心则致力于提升家族女性成员的价值;而李锦记集团则拥有独立的运营平台。此外,家族慈善基金负责家族层面的慈善业务,家族办公室则处理家族内部的日常事务。家族宪章的第三个要素是传承规则,这一要素尤为重要。当前,许多中国第一代企业家正面临将事业传承至第二代的关键节点。然而,许多企业家因为孩子数量少、孩子不愿意接班等问题,面临难以交班的困境。例如,一些企业家只有一个孩子,这无疑缩小了优秀继承人的选择范围。而且,在子女中培养出能够挑起大梁的人才并非易事。在这种情况下,职业经理人成为了另一种选择,但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同样难寻。在这方面,美的集团何享健先生的做法值得借鉴,他成功地将家族事业和家族慈善事业分别交给了儿子和职业经理人,实现了平稳的交接。除了财富和文化传承外,身份的传承也至关重要。一些企业家希望家族的姓氏和血脉能够延续,这就涉及到古代的宗祧制度。例如,一些企业家在只有女儿的情况下,会考虑采用“跨姓双祧”的方式,让外孙同时拥有父姓和母姓,并在族谱中登记为家族成员,以解决身份传承的问题。关于财富传承,放眼世界总结,存在两种重要的规则:诸子均分制和长子继承制。中国自古以来在身份上实行长子继承制或嫡长子继承制,但在财富方面,自汉朝以来,法律强制要求诸子均分。而日本和欧洲则一直采用长子继承制,即家族财产主要由长子继承,其他子女则只能获得少量财产。当然,这两种制度各有优劣,需要企业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李锦记家族宪章和宁波华懋集团徐氏家族的《徐氏家族共同协议》在传承规则方面都颇具特色。例如,李锦记家族宪章里规定,李锦记的股东必须是具有血缘关系的李氏后人,且股东退出时股份必须由公司统一回购,不得对外转让。而徐氏家族则采用“分家不分产”的原则,实行长子长孙继承制,并通过信托或信托基金的方式将财产集中管理,同时设立监察人规则和罢免机制,以确保继承人合格。家族宪章的第四个要素是家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家族成员的权利主要包括知情权、受益权、决策权和管理权。而知情权和受益权是每个家族成员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情权是指家族成员对家族事务的了解程度,根据其在家族中的职位和权利大小,享有不同等级的知情权。受益权是指家族成员从家族财富中获得经济收益的权利,例如分红、资助、奖励等。决策权则通常集中在少数具有战略眼光和能力的家族成员手中。管理权则包括对家族财产和家族企业的管理,通常由有能力、有意愿的家族成员担任。与权利相对应,家族成员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例如遵守国家法律和家族规章,为家族发展贡献力量等。李锦记家族宪章中有一条引起广泛争议的规定,即“不要晚结婚,不准离婚,不准有婚外情”。对于违反规定的成员,将自动退出董事会,但并不剥夺其家族成员身份和受益权。这些规定虽然严格,但也体现了家族对成员道德品质的高要求。家族宪章的修改也是一个重要议题。虽然许多企业家希望家族宪章一旦制定便永不修改,以维护其权威性和稳定性。但实际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家族宪章的修改在所难免。例如,家族价值观可以长期保持不变,但其他内容则需要与时俱进。李锦记家族宪章规定,修改宪章需要获得四分之三以上委员会成员的同意。此外,家族宪章还应包含内部争议处理规则。任何一个家族,无论其家风多么良好,成员的认知水平多么高,都难免会产生分歧和纠纷。因此,建立一个内部调处机制,通过内部协商以避免家族内讧的发生是必不可少的。李锦记家族在历史上曾经历过严重的家族内部矛盾,甚至诉诸法律,这为其他家族敲响了警钟。因此,一个好的家族宪章必须包含内部争议处理规则,通过类似仲裁或调解的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成功的家庭,特别是共同拥有企业或财富的家庭,就像“小国”一样,也需要有自己的“宪法”和“法治”,才能让家庭成员和谐共处,家庭持续成功。制定家族宪章,绝非仅仅为了管理和传承家族的财务资本或企业,它更是一项复杂而至关重要的工程。若在这个过程中倾注心血、精心规划,家族宪章将成为维护家庭和谐、巩固亲情纽带、传承家族精神的基石。作为家族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和完善家族宪章亟需专业团队的支持。汉正家族办公室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致力于协助企业家、科学家、艺术家等社会贤达制定和完善家族宪章,为家族传承事业的千秋万代保驾护航。我们期待并相信,通过我们的专业支持,能够协助更多社会贤达实现家族财富的持久传承,家族精神的薪火相传。并最终达成“人丁兴旺、人才辈出;血脉相连、守望相助”的家族愿景。


      台湾台塑集团创始人王永庆先生在其去世后不久,一封名为《写给子女的信》被媒体公开。这封信虽短,仅560余字,却深刻体现了王永庆先生对财富的认知和对子女的殷切期许。


      他希望子女们能够正确认识财富,并在此基础上营造充实的人生。这封信虽未明确提及家族宪章,但完全可以视为其家族宪章的序言部分,体现了王氏家族的财富观和价值观:


      “财富虽然是每个人都喜欢的事物,但它并非与生俱来,同时也不是任何人可以随身带走。人经由各自努力程度之不同,在其一生当中固然可能累积或多或少之财富,然而当生命终结,辞别人世之时,这些财富将再全数归还社会,无人可以例外。因此,如果我们透视财富的本质,它终究只是上天托付作妥善管理和支配之用,没有人可以真正拥有。面对财富问题,我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能正确予以认知,并且在这样的认知基础上营造充实的人生。”


                                  ——王永庆《给子女的一封信》2004.05.20


      王永庆先生的这封信,正是对王氏家族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也为家族成员提供了行为准则和精神指引,起到了家族宪章应有的作用。这封信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它不仅为王氏家族的传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现代家族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十分值得学习。


     广州立白集团创始人陈凯旋兄弟在2007年制定了《陈氏家族规约》。这份由家族领袖设立的“规约”,也是家族宪章的一种表现形态。《陈氏家族规约》在2016年已经更新到第五版,现也不断更新迭代。该规约未公开全文,据网上信息,陈氏家族设立了以家庭成员为核心的治理机构,包括家族理事会、传承委员会和家族委员会等多个机构,并规定了投票机制、家族内晋升机制、理事会选举机制、奖励机制等,甚至还包括家族述职机制。


     而在浙江宁波,华茂集团的徐氏家族则在2008年签署了《徐氏家族共同协议》,这份协议被认为是中国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当代家族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分家不分产”的原则,即华茂集团的资产将集中管理,不予分割。同时,徐氏家族也有着前文王永庆先生的《给子女的一封信》中的财富观,公开宣称华茂的财富属于全社会,徐氏家族仅仅是保管者和经营者。


       “2007年的9月8日,我们在宁波东钱湖召开了华茂集团管理读书会,首次在正式场合向大家提出华茂是家族企业,同时徐氏家族响亮地提出了“分家不分产”的承诺。之后,于2008年8月10日签订了《徐氏家族共同协议》,协议兼顾法律角度、民事角度、传统角度等多个方面,可能在中国还是首创。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后,每户发放一份,一份给华茂学校存入档案,包括华茂美术馆,我收藏了20多年的珍品都放到了里面,只进不出。这个最终是属于社会的。”


          ——《徐万茂:首创“家族共同协议”》,《浙商》杂志2009年8月刊


      《徐氏家族共同协议》中还规定,徐万茂所拥有的全部资产所有权,永归华茂集团将创设的信托基金所有。但是由于目前中国的信托制度和法律环境还不成熟,华茂集团信托基金还不能成立。


       贯彻“分产不分家”的原则,徐万茂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后成立家族信托,将其持有的77.83%的华茂股份永久性转移到家族信托基金,家族只拥有资产的保管权、经营权和红利分配权,没有所有权,家族企业永远不会在遗产继承过程中被子孙分割掉。


       那么目前,徐立勋作为第二代法定代表权与经营管理权合法继承人,以及他的儿子和将来合法继承人们都必须保证全部资产所有权最终永远归由信托基金所有。


     家族宪章的内容


     家族宪章是家族内部制定的具有纲领性、规范性的文件,旨在明确家族价值观、传承规则、治理架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争议处理等内容,是家族长期发展的指导准则,其核心目标是维护家庭关系,保障家族利益,实现家族文化与财富的传承。


     家族宪章的首要要素,便是明确家族价值观。


     这不仅是家族宪章的灵魂,更是家族传承事业和家族信托的核心所在。缺乏价值观的家族宪章、家族信托或慈善信托,犹如没有灵魂的躯壳,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若价值观的总结和表达未能准确传达家族的理念,则也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


     那么,何为价值观?其实,它与企业文化一脉相承。一个规范、现代化的企业,都拥有自身的企业价值观。具体而言,价值观涵盖了愿景和使命。愿景,即家族传承事业在未来十年、百年甚至千年后所应呈现的模样,是家族未来发展的理想蓝图。而使命,则是设立家族信托、制定家族宪章等行为的根本目的,即实现家族文化与财富的世代传承,维护家庭关系,保障家族利益。


     例如,李锦记家族宪章的核心价值观包括“务实诚信,永远创业精神,思利及人,造福社会,共享成果”。其中,“思利及人”是李文达先生特别强调的价值理念,并设立了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来践行这一理念。


      在制作家族宪章时,价值观的提炼和表达需要深入挖掘家族的真实需求和理念,通过多次沟通和交流,将想法和理念转化为规范的文本,使其成为家族传承的指导思想。


      家族宪章的第二个要素是治理架构。


      它本质上和家族信托的架构有异曲同工之妙,也与其他机构,如公司、非盈利法人、非盈利组织等的治理架构相似,都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即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离。

以李锦记家族为例,其治理架构包括位于顶端的最高决策机构——家族委员会,以及下设的五个二级平台:


家族投资公司、家族培训中心、李锦记集团、家族慈善基金和家族办公室。这些平台各司其职,例如家族投资公司负责一级股权投资,也支持可行的新创业务;家族培训中心则致力于提升家族成员的价值;而李锦记集团则拥有独立的运营平台。此外,家族慈善基金负责家族层面的慈善业务,家族办公室则处理家族内部的日常事务。


家族宪章的第三个要素是传承规则,这一要素尤为重要。


当前,许多中国第一代企业家正面临将事业传承至第二代的关键节点。然而,许多企业家因为孩子数量少、孩子不愿意接班等问题,面临难以交班的困境。例如,一些企业家只有一个孩子,这无疑缩小了优秀继承人的选择范围。而且,在子女中培养出能够挑起大梁的人才并非易事。在这种情况下,职业经理人成为了另一种选择,但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同样难寻。在这方面,美的集团何享健先生的做法值得借鉴,他成功地将家族事业和家族慈善事业分别交给了儿子和职业经理人,实现了平稳的交接。


     第四是身份的传承。


     一些企业家希望家族的姓氏和血脉能够延续,这就涉及到古代的宗祧制度。例如,一些企业家在只有女儿的情况下,会考虑采用“跨姓双祧”的方式,让外孙同时拥有父姓和母姓,并在族谱中登记为家族成员,以解决身份传承的问题。


     例如,李锦记家族宪章里规定,李锦记的股东必须是具有血缘关系的李氏后人,且股东退出时股份必须由公司统一回购,不得对外转让。而徐氏家族则采用“分家不分产”的原则,实行长子长孙继承制,并通过信托或信托基金的方式将财产集中管理,同时设立监察人规则和罢免机制,以确保继承人合格。


      家族宪章的第五个要素是家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家族成员的权利主要包括知情权、受益权、决策权和管理权。而知情权和受益权是每个家族成员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知情权是指家族成员对家族事务的了解程度,根据其在家族中的职位和权利大小,享有不同等级的知情权。


      受益权是指家族成员从家族财富中获得经济收益的权利,例如分红、资助、奖励等。


      决策权则通常集中在少数具有战略眼光和能力的家族成员手中。


      管理权则包括对家族财产和家族企业的管理,通常由有能力、有意愿的家族成员担任。


      与权利相对应,家族成员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例如遵守国家法律和家族规章,为家族发展贡献力量等。李锦记家族宪章中有一条引起广泛争议的规定,即“不要晚结婚,不准离婚,不准有婚外情”。对于违反规定的成员,将自动退出董事会,但并不剥夺其家族成员身份和受益权。这些规定虽然严格,但也体现了家族对成员道德品质的高要求。


      家族宪章的修改也是一个重要议题。虽然许多企业家希望家族宪章一旦制定便永不修改,以维护其权威性和稳定性。但实际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家族宪章的修改在所难免。


      例如,家族价值观可以长期保持不变,但其他内容则需要与时俱进。李锦记家族宪章规定,修改宪章需要获得四分之三以上委员会成员的同意。


      此外,家族宪章还应包含内部争议处理规则。任何一个家族,无论其家风多么良好,成员的认知水平多么高,都难免会产生分歧和纠纷。因此,建立一个内部调处机制,通过内部协商以避免家族内讧的发生是必不可少的。


       李锦记家族在历史上曾经历过严重的家族内部矛盾,甚至诉诸法律,这为其他家族敲响了警钟。因此,一个好的家族宪章必须包含内部争议处理规则,通过类似仲裁或调解的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成功的家庭,特别是共同拥有企业或财富的家庭,就像“小国”一样,也需要有自己的“宪法”和“法治”,才能让家庭成员和谐共处,家庭持续成功。


      制定家族宪章,绝非仅仅为了管理和传承家族的财务资本或企业,它更是一项复杂而至关重要的工程。若在这个过程中倾注心血、精心规划,家族宪章将成为维护家庭和谐、巩固亲情纽带、传承家族精神的基石。



家族宪章提升存活率的本质是通过 “四梁八柱”: